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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哲学的构建(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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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4 11:20: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兔卧荒山 于 2020-1-14 11:35 编辑

               生命哲学的构建(之二)

                   文/兔卧荒山

   二、世界到底是什么?
   137亿年前大爆炸以来,就有了宇宙,就有了原子。自从有了原子,“客观存在”就破天荒的揭开了新的一页,就有了无机物、有了有机物、有了植物、有了动物、有了人类。这些存在到底是什么?即存在的世界是什么?存在的宇宙是什么?到底是物质还是精神?或者是生命?它们有没有共性,或者高级的共性?有没有“公约数”,或者高级的“公约数”?宇宙或者世界有没有统一性?如果说有,那么统一于什么?对物质和精神的统一性否定之后,对于这个问题的回答就只有生命。世界是生命的世界,即世界生命;宇宙是生命的宇宙,即宇宙生命。共性就是生命,“公约数”就是生命,统一性就是生命。世界归根到底是生命的世界,宇宙归根到底是生命的宇宙。
   那么, 什么是生命?生命就是运动;生命就是辩证运动;生命就是统一体或者同一体的辩证运动,生命就是辩证运动的统一体或者同一体;生命就是符合九大法则的统一体或者同一体。
  关于生命的概念,鄙人已在《微生物的生命哲学》、《宇宙规律》等文字中已经论述。
  (一)生命的固有法则
  生命的基本性质就是生命的九个固有属性,这九个属性就是生命九大法则。鄙人在《宇宙生命法则总论》中宣布了宇宙生命法则体系的建立。宇宙生命法则是识别判定宇宙生命的标尺和准绳,即是不是宇宙生命的法则。之后又分别写了宇宙生命九个法则系列文字。
  化合法则是宇宙生命化合和分解法则的简称,《宇宙生命化合法则》论述了一切宇宙生命的化合性和分解性。一切宇宙生命体都是原子化合而来的,然后一切生命化合到一定程度又必须分解。化合以后即原子生命群体或者集合体(分子、细胞、组织、器官、系统,或者无机物生命体、有机物生命体、植物生命体、动物生命体、人类生命体)就会获得一个相对的宇宙生命体。这个群体或者集合体相对的就是一个统一体。这个统一体发展到一定程度就要分解或者解体或者“死亡”,就会产生一个或者多个低级别生命体,使原子生命体解放出来参加新的宇宙生命的化合。
  《宇宙生命能量法则》论述了任何宇宙生命的活动过程都必须有一种次级生命体来维持、来保障,这个次级生命体就是统一体内部的能量体。
  《宇宙生命质量法则》论述了任何宇宙生命都有一定的质量。这里的质量范畴包含着重量的存在。
  《宇宙生命体系法则》论述了任何生命体其内部次级生命体都是按照一定的秩序程序,由各个级别、层次和类别组织、化合而成的统一体。
  《宇宙生命力量法则》从宇宙生命的活动来考察,任何生命主体的行为反应变化就会造成对客体生命体在一定方向、一定层次、一定部位和一定性质的干预和影响。
  《宇宙生命运动法则》论述了任何宇宙生命体都有运动的特性。
  《宇宙生命时间法则》论述了任何相对的宇宙生命体都有一定的时间、年龄和期限的存在。
  《宇宙生命空间法则》论述了任何生命体都必须是一个立体的维度,都有一定的空间。
  《宇宙生命自私法则》论述了任何生命体都是主体生命自己的,不是他生命的,不是客观生命的。生命主体为了自身生命的安全、满足和发展就会采取利己的反应行为,所以,我们从生命体的利己反应行为来考察、归纳、总结和抽象出这一自私法则。
  生命自私法则是独当一面的一个生命精神法则,在宇宙生命中有着独特的位置。于是鄙人写了宇宙生命自私法则系列文章:《原子生命自私法则》《分子生命自私法则》  《细胞生命自私法则》《植物生命自私法则》《个体植物生命自私法则》《动物生命自私法则》《猿生命自私法则》《关于人类生命自私法则本能性》《关于人类生命自私法则必然性》。
  鄙人在《宇宙生命法则总论》说:这九个法则都以生命体为依托捆绑一起,无法分开,无法割裂;都以生命为统一体,互为条件,互为基础、互为因果。在实际的宇宙生命中,它们是天然于一体、自在于一体、固有于一体,是无法分离的,是同时同步存在的,只是我们为了更好的认识宇宙生命,思维的、抽象的把它们分别从生命统一体中提取出来,或者在面对实际时,只记取一个就事论事而暂时的放下其它,这样便于我们更好地分析研究。
  (二)生命的演绎发展
  自有了原子生命体以后,宇宙生命就不断地演绎发展,不断地化合升级,不断地创造新生命。即原子生命化合诞生了无机物生命体,无机物生命体化合诞生了有机物生命体,有机物生命体化合诞生了细胞生命体,有了植物生命体,有了动物生命体,有了人类生命体。因为生命有自私法则就要不断发展,不断创新,不断升级,不断地壮大自己;因为生命有能量法则就要源源不断的提供能量;因为生命有力量法则就要源源不断的提供动力支持。
  于是,在137亿年的宇宙历史长河中,分别不同时期诞生了第一级别无机物生命体、诞生了第二级别有机物生命体、诞生了第三级别植物生命体、诞生了第四级别动物生命体、诞生了第五级别人类生命体,形成了不同级别数量的宇宙生命金字塔,即一个级别(无机物生命体)宇宙生命金字塔(这实际是无机物生命体层次形成的金字塔)、两个级别(无机物、有机物)宇宙生命金字塔,三个级别(无机物、有机物、植物)宇宙生命金字塔、四个级别(无机物、有机物、植物、动物)宇宙生命金字塔和现在的五个级别(无机物、有机物、植物、动物、人类)宇宙生命金字塔。
    宇宙生命金字塔参考系是人类反映准整体、准存在的参考系,宇宙生命金字塔坐标系是人类构建准整体、准存在的坐标。这些鄙人在《宇宙生命金字塔》《再论金塔》中已经论述。
  (三)生命的对立统一
  生命统一体是由生命物质和生命精神化合构成的,生命物质和生命精神是宇宙生命的两个基本方面,即一体两面。
  生命物质是形式的、是表象的,是具体的、形象的、生动的和眼耳鼻舌身感觉到的、但又是无常的、善变的,是生命精神的载体或者孕床。
  生命精神是内容的、是内在的,是抽象的、是思维的、是意识的和经验的,是生命物质的灵魂或者主宰。
  生命物质和生命精神合二为一即是生命统一体;生命统一体一分为二,即分为两面,分为生命物质和生命精神。生命物质和生命精神合二为一是绝对的,无条件的;生命物质和生命精神一分为二是相对的、有条件的。生命物质和生命精神既要从属于生命统一体规律,又有着自身规律。
  生命物质和生命精神是宇宙生命两个基本规律,二者在保持独有、独自运动规律的同时,在生命统一体内又发生着辩证运动。以上这些鄙人在《宇宙规律》《宇宙生命金字塔》中已有论述。
  (四)生命辩证原理
  其一 辩证法还原于生命。辩证法不是人类生命个体在讨论、激辩和争论中得来的。这种源头或者路径得来的只是一种形式,一种表象。当然辩证法更不是我们第五级别人类生命体发明创造得来的,或者主观意识、愿望和自私设计绘画得来的。它是宇宙就有的,是世界就有的,它是生命统一体内部的次级生命体不同层次、不同方向和不同性质的一种运动方式,是生命本来就有的,本来就存在的。它作为生命统一体、作为统一体内部各个层次、各种次级生命体的机理、原理而存在。
   宇宙生命之所以能够运转就是因为这个原理的存在,宇宙生命之所以能够维持就是因为这个原理存在。
   我们高级别人类生命体就有无数种不同层次级别、不同方向角度、不同性质方式的辩证运动。所以自有了宇宙生命就有了辩证原理。这一原理是另一性质的生命统一体、生命物质和生命精神运动的重要内容。这是我们生命哲学的一个重要发现,现在把它还原于生命。辩证法不是那个人类生命体发明的,而是宇宙生命本来存在的、世界生命本来存在的。
   现在,我们把过去精神哲学、物质哲学有关“辩证法”合理表述加以改造利用,构成生命哲学的辩证思想,现在把它回归到了原处,回归到它应在的地方。这个“原处”和“地方”就是宇宙生命,就是宇宙生命金字塔,就是各个级别层次生命,就是各类各种生命个体。
   生命之所以是生命,因为生命这个存在是反应的、表现的、行为的、鲜活的,是运动的;运动的形式或者方式是辩证的,既矛盾又同处,即对立又统一,为此生命原理或者机理就是辩证运动,宇宙生命原理或者机理就是辩证运动,各个级别层次生命原理或者机理就是辩证运动。
  生命越低级、越原始和越微小其原理或者机理越单一、越简单;反之生命越高级、越现代和越宏大其原理或者机理越丰富、越复杂。
  比如,宇宙生命之母原子生命原理或者机理的辩证运动就有三条基本路径,即质子和中子既排斥又吸引统一在一体;核子和电子既排斥又吸引统一在一体;原子和原子既相互排斥,又相互吸引,或者说并不是所有原子都互相排斥,也不是说所有原子都互相吸引,排斥和吸引总是相互的,总是共同存在的。
  又比如人类生命体辩证运动路径就有原子、分子、细胞、组织、器官和系统等等级别层次;同一个级别层次的次级生命体有不同性质、不同方向、不同功能等等的路径,这些路径总是充满了对立而统一、矛盾而依存。
  宇宙生命金字塔就是大宇宙的一个基本反映,其运动就是一个辩证运动体,里边五个级别生命体各自就是一个辩证运动体,各级别生命体在保持自我运动的同时,必须服从金字塔统一体的运动,毫无疑问第五级别人类生命体也是如此。就像地球自转的同时还必须保持公转。这些鄙人在《宇宙生命金字塔》《再论金塔》和《宇宙规律》中已有论述。
  其二 生命的辩证类别。生命的辩证原理被我们发现,被我们还原回归以后,现在表现为三种不同性质的存在。即:一是生命的本原性。这是根本,这是源头;这是终极,这是究竟;这是一切生命存在的方式。二是运动的绝对性。辩证运动的绝对性是辩证生命本原性的演变或者发展,是辩证原理的具体表现。三是思维的方法性。这是以往物质哲学和精神哲学所强调的,也是我们人类生命体生存或者自私实践中经常用到的一种方法或者一种智慧。用生命原理观察生命,认识生命,看待生命;用生命原理顺应生命,满足生命,发展生命。从生命中提取智慧,然后将智慧再用于生命,服务于生命,这是高度的契合,高度的完美,高度的科学,这表现了我们人类生命体更高度的自私法则的境界。
   其三 生命辩证原理的诸种表现。宇宙生命辩证原理首先表现在宇宙规律体系中的第二层级的生命物质规律和生命精神规律,第三层级的生命对立统一规律,生命质量互变规律和生命否定之否定规律上,其次表现在以下方面:
生命物质和生命精神的辩证统一。
   安全自私、物质自私、性爱自私和精神自私四个生命自私类别的辩证统一。
   四个自私类别相应的四个生命自私层次的辩证统一。
   生命自私法则辩证性。自私法则为了生命主体但不能单挑独干,时时处处为己自私,合作,互惠互利,利人利己才能战略的长远的自私;生命主体要自私,但不能只局限在一个类别层次上,有时需要这个类别层次,有时需要那个类别层次,而这些类别层次又不尽一样,甚或是互相对立矛盾的;生命自私不是说生命主体行为表现愈自私愈好,行为表现愈自私才愈体现自私法则的要求,如果是这样就可能本末倒置,返到没有实现自私、没有达到自我的目的,所以自私要讲一个度,要讲条件,要讲科学。
   化合与分解的辩证统一。
   死亡与新生的辩证统一。原子与原子统一体的化合产生分子生命统一体,原来的原子生命统一体不存在了;精子与卵子统一体的化合产生了受精卵生命统一体,而原来的精子和卵子统一体不存在了。生命统一体的分解也是如此。
吸收与排泄的辩证统一。即吸收不是全部的吸收,排泄不是全部的排泄。
   阴性和阳性的辩证统一。
   生命统一体内部各级别层次各自运动、活动和要求的辩证统一。
   合作与对立的辩证统一等等。
  (五)生命皆是原子
   物质哲学历史上,欧洲出现了德谟克利特、伊比鸠鲁的原子唯物论,强调一切“事物”都是由不能再分的“物质”微粒原子组成的,开始从物质的源头和物质结构上研究世界的本原。
   这个思想认为世界本原是原子,原子就是世界的源头,就是世界的基本结构的方向和性质的思想无疑是正确的,但他们却认为原子是“物质”,这是他们悲哀的地方,局限的地方和错误的地方。
   我们生命哲学却恰恰发现了原子不是“物质”而是“生命”的属性,因为它和分子、细胞、植物、动物、人类统一体一样,符合宇宙生命的基本要求。原子恰恰是生命的源头,原子是生命的基本结构。生命的变化皆是原子的数量及结构的变化。
   鄙人在《宇宙规律》中对原子生命做了全新的认识和思考,简称双“11”,按照生命九大法则去考察137亿年宇宙历史,大爆炸以来,自诞生了原子即诞生了生命。
   因为,原子符合生命九大法则,符合生命自私法则精神。原子生命物质的八大法则我们一般好理解,原子生命精神的自私法则鄙人专门写有《原子生命自私法则》。原子是宇宙生命中原始生命,是宇宙生命中基本生命,是宇宙生命中最微小的生命。
   因为,原子是化学反应不可再分的基本微粒,是“化学反应”不可再分的基本统一体,原子在化学反应中不可分割。这种传统观念的“化学反应”就是自然状态下生命反应,就是自在状态下原子生命个体聚集化合反应,就是宇宙生命群体散离分解反应。即生命的化合与分解,或者生命的“生”与“死”;这个“基本微粒”就是保持自然状态生命反应的前提下,原子是不可再分的最微小的存在体或者生命体、统一体,原子是构成一切宇宙生命的最小生命单位。
   在自然、自在状态下,或者生命状态(“化学反应”)下,除过原子生命体以外,其它(他)的生命体都是可再分的。比如分子生命体、细胞生命体、组织生命体、器官生命体、植物生命体、动物生命体和人类生命体都可以自发的分解、自然的分开,即统一体“死亡”以后又回到了原子,到原子之后自然状态下即不再分解、不可再分,即便生命时间法则大限到达以后,它迅速生成一个或者一类新的原子(而其它的生命体时间法则大限到达以后,却不能生成同类的新生命)。
   正因为如此,原子既可以独立活动、运动于一切宇宙生命体(无机物、有机物、细胞、植物、动物、人类)之内,又可以化合升级为一切宇宙生命体(无机物、有机物、细胞、植物、动物、人类),然后自己成为这些宇宙生命体基本的次级生命体而存在其之中,又可以从这些宇宙生命体中分解出来回到原始位置,然后周而复始的循环,不断地创造出新的生命体。
   从生命体系法则、生命空间法则的角度考察原子生命统一体内部的因子和构成时,假设这些因子和构成一旦被人为的提取出来,或者在它们还没有生成化合为原子生命体时,虽然它们并不能具备生命九大法则全部性质要求,但由于它们却拥有生命九大法则的某一个或者多个法则的性质,具备部分或者不完整生命的属性,因而它们成为原子生命的因子或者基因,这是宇宙生命特殊性的表现(宇宙生命有两种特殊性的表现,一个是微观的原子生命体表现,另一个则是绝对宇宙生命体表现,其它或者其他的生命体都是一般的表现)。所以,它们依然属于宇宙生命的范畴,依然统一于宇宙生命,依然在“统一性”的命题之内。这些因子包括质子、中子、夸克、电子、量子、前子等等。
另外,因为原子生命化合体或者集合体特有的“同种电荷相互排斥,不同种电荷相互吸引”固有法性的缘故,所以原子生命体可以缘起万法,缘起万生,可以缘起一切宇宙生命,并由于生命自私法则的作用,宇宙生命将不断向高级别发展。比如缘起辩证法性,电荷的“同种”(“同电性物质”)与“不同种”(“异电性物质”);“互相排斥”与“互相吸引”都是辩证而统一,都是正反向或者双向的、双性的运动,而不是单一或者单向、单性的,充满了辩证运动,贯穿着辩证机理(原理),表现着辩证关系。
缘起对立,即二元对立,原子化合体(生命体或者生命统一体)内部隐藏或者蕴含着丰富的因子和构成,当它们和外界发生某种关系而得到强化时则表现和反映出来,这就是“同种”和“不同种”的“相互排斥”和“相互吸引”,或者“相互斗争”和“相互合作”的二元对立。
   缘起自私法则,“同种”即为阳性都为阳性,阴性都为阴性,进一步可以演绎理解为同样、同等,同作用、同地位、同级别等等类同的,双方具有的力量是同等的,双方具有的条件是同等的,谁也无法制服谁,谁也无法压倒谁,谁也不想受制谁的约束,谁都想主导、领导、控制对方,都想自己为第一,自己称雄,二者各个方面都是平手;二者不能互补,你有的我都有,我不需要你,你不需要我,所以“同种电荷”互相排斥。
相反“不同种”即我为阳性你为阴性,进一步可以演绎理解为由于你有的我没有,我有的你没有,彼此互相需要对方,互相补充对方,所以互相吸引。
   原子的这种法性直至延伸到它的同级别的化合体,或者集合体星球。天体中星球与星球之间的吸引与排斥(星际间保持一定的空间距离)。这里无论“同种”还是“不同种”都表现了一种自私性,都是自私法则的表现和反映。
   缘起化合法则,不同种电荷互相吸引即表现为一种化合 ,表现为合二为一而诞生一个新的生命体,表现为提升了级别或者提升了层次一个新的生命统一体。
   正因为原始的、初级的“不同种吸引”,纵向的原子生命体化合为分子生命体,分子生命体化合为细胞生命体,化合为组织生命体,直至人类生命体;横向的化合为各个级别层次群体生命体。“同种互相排斥”即表现为一种分解,抗拒和距离。有了这种分解,抗拒和距离,使之高级别生命体到达一定程度就要“死亡”,使得原子生命体从一个统一体中解放出来,参加新的一轮生命循环。
   以上诸种表现和反映,使得各个级别层次生命体,各种各个生命个体彼此始终保持一定的空间距离,永远没有“零”距离的情况。说明了原子生命体既是一个独立的生命体、一个层次宇宙生命体,又是一切宇宙生命的原始雏形、原始法性和原始存在。它通过各种形式化合,通过在不同级别层次的排列组合,复制一切生命体,创造一切生命体,缘起万生,缘起万法。
  “缘起万生”纵向即就是说,原子生命体缘起一切高层次、高级别宇宙生命体,或者说缘起137亿年以来一切宇宙生命纵向高级的发展变化,缘起宇宙生命金字塔,缘起五个级别生命体;横向缘起各个级别层次生命群体社会,缘起不同级别层次的各类各种各个体宇宙生命体。比如各种星球就是第一级别无机物生命没有升级化合的结果,即原子生命体横向的组成的各种群体社会。人类社会就是第五级别人类生命体组成的群体社会,而人类生命个体又是原子化合的一个统一体。
  “缘起万法”是说原子生命体缘起宇宙规律,即宇宙生命金字塔规律,辩证规律,生命物质和生命精神规律,生命对立统一、生命质量互变和生命否定之否定规律;缘起生命物质和生命精神两个基本方面,缘起宇宙生命九大法则,缘起生命各态、各为和各意。其实,宇宙规律,生命物质和生命精神,以及生命九大法则都隐性的存在于这个原子之中。如果没有原子生命体,则无宇宙生命体,则无一切生命体。
   如果没有原子生命体,则无人类生命体,因为我们人类生命体是原子生命体的集合体,人类生命体的基本单位是原子生命体。有了原子生命体才有了分子生命体、才有了细胞生命体、才有了组织生命体,有了器官生命体,有了系统生命体。
   传统的说细胞生命体是人类生命体的基本单位,这是对宇宙生命轻贱的认识。鄙人在《宇宙规律》《原子生命自私法则》等已有论述。
   原子“一合相”。原子“一合相”即是指在时间法则条件内,原子生命自然、自在反应过程中不可分之相,不可分之统一体;缘起万法之相,缘起万生之相,只可意会不可言传,说不尽道不明。因为,原子生命体一个独处的时候就是一个生命统一体,但宇宙生命的所有法性都包含在其中,即蕴涵着、孕育着、潜伏着137亿年以来无机物分子生命体,有机物分子生命体,细胞生命体,植物生命体,动物生命体,人类生命体,以及未来的第六级别生命体和现在五个级别生命体某一层次、某一群体中某一种类诞生的因子和构成,或者说极神秘极微化的雏形。
   这些当初就是一个原子生命统一体,但在自在状态下,在自在生命(化学)反应过程中,在自在的化合与分解过程中,一旦由于互相吸引化合在一起时,统一体力量法则得到加强,生命力得到提高,这些极神秘极微化的雏形即被激活,即被唤醒,即被强化,即被显现,奇迹就出现了,即化合、诞生了新的生命体,一些原来没有表现、外显的活动行为即得到演绎展示。
   这个新生命体有两个方向演绎发展,即一个横向或者平级方向发展,比如当初宇宙生命金字塔一个级别(无机物级别)生命体的时候,开始出现诞生的星云、星球;一个纵向或者高级方向发展,化合诞生出现了分子生命体,出现了细胞生命体,直至今天最高级别的人类生命体。这就好比一个受精卵生命体一样,当在受精卵的时候,我们什么也看不到,但后来却有了眼耳鼻舌身意,有了放大了无数倍的生命体等等。原子生命体就这么神奇,当自己一个的时候,就是一个原子生命体做无规则永不停歇的运动(这个运动只是我们通过科学仪器,科学实验直接的表象观察,而其本质或者潜伏于体内各种各样的生命因子和构成还没有被发现。关于核子、质子、中子、电子、夸克、量子、前子等等都是我们从原子生命体的结构上去认识的,或者说从某种特性去认识的,但这种认识和研究还远远不够,应该在以往成果的基础上,在生命的方向上深入研究,即在九大法则的路径上深入研究,特别自私法则要通过原子生命体的各种各样的活动行为或者运动方式,更丰富、更深刻、更本质的去归纳、总结和抽象出来);当不同数量,不同种类,不同级别层次,不同排列组合时,就出现了不同宇宙生命体。(待续)


兔卧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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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4 17:12:55 | 显示全部楼层
哎呀妈呀,太高深了啊,其他的文章我都敢胡说八道,这一篇只敢说好,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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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1-15 07:09:0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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